11月9日,南安市正式出台《南安市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补贴申请同时启动,并持续至2024年5月31日止。
《细则》提出的购房补贴有两种: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和普通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
1、三孩家庭购房最高补贴3万元
对三孩家庭的购房补贴,要求是在南安市范围内购买,限首套或首次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指仅有一套商品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0平方米,无法满足住房需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且在30日内完成备案)的。南安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总价的1.5%,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三孩家庭”要求夫妻至少有一方为南安市户籍,且第三孩已落户南安市的家庭,孩次计算应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死亡、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均不计入子女数。
2、普通购房人补贴南安本级留存50%契税。
购买南安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按购房人购买商品房缴纳契税在南安市本级地方留存部分的50%给予补贴。网签时间要求同上。
同时,《细则》明确,4种情形不予补贴。
这4种分别是非自然人购房的;购买独院式住宅、联排式住宅、商铺、车库、车位、储藏间、二手房等的;2023年9月1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1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202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合同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1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